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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2015〕37号 关于印发《东莞市2015年依法行政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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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2007〕5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安明电〔2007〕3号)要求以及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工作部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东莞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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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2013〕85号 关于印发《东莞市城市桥梁检测和 养护维修管理办法》的通知(已失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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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2007〕11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出租屋视频监控系统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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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2014〕100号 关于印发《东莞市创建黄唇鱼省级自然 保护区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创建黄唇鱼省级自然保护区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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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东府办〔2015〕25号)相关规定向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或市财政局提出贴息申请,递交相应申请材料。 第十五条 获准银行应积极配合市财政及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做好信贷对账工作,以书面形式将符合财政贴息条件的企业贷款信息报送市财政及有关业务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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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莞市村(居)民委员会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东莞市村(居)民委员会档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四年一月十二日东莞市村(居)民委员会档案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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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2006〕87号 寮步、茶山、石排、横沥、东坑、企石镇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东莞市东部快速路两侧土地统筹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东莞市东部快速路两侧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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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2009〕68号 关于印发《东莞市歌舞娱乐场所 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歌舞娱乐场所审批管理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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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2006〕4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公安民警医疗费用补助管理办法》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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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2014〕90号 关于印发《东莞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绩效评估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绩效评估办法》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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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2014〕115号 关于印发《东莞市构建现代公共文化 服务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东莞市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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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2009〕99号)标准核定。 第十六条 市城乡规划局应在各轨道交通站位确定后启动《站点地区规划研究》的编制工作,并于启动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站点地区规划研究》的编制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开发、资源控制、同步建设的原则,结合市、镇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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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2012〕95号)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申报时间以《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为准。 (三)车型划分。本方案对提前报废补贴车型划分如下: 重型汽车:载客汽车:标记客位>30座。 载货汽车:标记吨位>4吨。 中型汽车:载客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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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东府办〔2013〕9号)即日起废止。 附件:1. 机动车使用年限及行驶里程参考值汇总表 2. 黄标车提前淘汰鼓励补贴车型与机动车注册登记类型对应表 附件1: 机动车使用年限及行驶里程参考值汇总表 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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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2011〕152号 关于印发《东莞市黄唇鱼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黄唇鱼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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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号 《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发布。 市 长 袁宝成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15年1月20日 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建立公开透明的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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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东府办函〔2022〕456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我市于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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