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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2013〕69号 关于加强全市科研用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科研用地管理,加快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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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2005〕7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调整内容如下: 一、《暂行办法》第十三条修改为:工作站每年组织博士后研究人员按有关规定程序申请东莞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 (一)新设立工作站的企业,由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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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2005〕6号)的规定,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单项合同估算投资100万元以下的零星建设工程(以下简称“零星工程建设项目”)由市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进行监管,现调整为由市发改局、市住建局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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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2006〕5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我市农(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农保)制度从2001年1月正式推行以来,对保障全市农(居)民的基本生活,维护城乡社会稳定,促进城乡经济发展,以及帮助农(居)民树立全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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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提高我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到位的实际情况,为更好地保障参保的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市政府决定,从2003年7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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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万丰蔬菜公司等企业为市农业龙头企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市农业部门组织考核并报市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认定,东莞市万丰蔬菜有限公司、东莞市塘厦华昌农场符合市农业龙头企业认定标准,市政府批准该2家企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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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2004〕60号)的文件精神和《东莞市工业商贸龙头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加强对我市工业商贸龙头企业的跟踪管理服务工作,支持龙头企业的发展。希望这次认定的55家工业商贸龙头企业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创新,做优做强,在建立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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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2008〕11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信息产业是我市第一大工业支柱产业,当前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40%以上。为进一步推动信息产业龙头企业做强做大,发挥其对我市信息产业集聚化、高级化发展的示范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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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2009〕68号)要求,全面提高服务水平,加大对总部企业的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切实推动我市总部经济发展壮大。 获得认定的总部企业要按照“内强总部,外拓基地”的发展思路,坚定发展信心,合理布局生产基地,实现企业价值链与区域资源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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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2013〕58号关于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意见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和省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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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2006〕5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解决“商贸东莞”工程和外商投资大型项目用地问题的复函》(东府办复〔2005〕716号)精神,统筹使用我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保障首期投资500万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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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2013〕111号 关于印发《东莞市财政投资电子政务项目 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财政投资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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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莞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基建工程项目会计集中核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东莞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基建工程项目会计集中核算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二○○三年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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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2013〕155号 关于印发《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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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2015〕69号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企业研发投入实施办法》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促进企业研发投入实施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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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东府办〔东府办〔2012〕153号)及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二条 对弄虚作假、捏造事实冒领专项资金的单位或个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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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2010〕6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的“东莞老字号”企业,是指经市政府认定,在东莞市辖区内注册,品牌创立达40年(含40年)及以上,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沿袭和继承了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传统,具有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和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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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2007〕11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东莞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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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2015〕78号 关于印发《东莞市加工贸易废料网上交易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加工贸易废料网上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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